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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9日讯为保证渔船海上航行、作业和锚泊安全,提高渔民自救互救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烟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渔船编队生产实施意见,印发至相关涉渔镇街、单位,并按照意见要求督促贯彻落实。
意见将全市所有在册渔船全部纳入编组,做到应编尽编。编组以渔业生产企业、合作社自身为单位对所属渔船进行编组管理;个体渔船以渔业协会、渔业企业、养殖海区等为依托,签订协议、纳入编组管理,也可向所在村居、社区提出申请,纳入编组管理;其他未通过以上方式纳入编组管理的渔船,由所在镇街负责兜底统筹纳入编组管理。编队以渔船所在编组为单位,按照相同母港、相同作业类型、相同作业海域、航速相近、船长彼此了解和熟悉等自愿进行组队,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在组内结队出海,要求至少2艘船以上同出同归,相互照应,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协同处置确保安全。
意见还明确了镇街、部门、组长等相关人员职责,对违反办法规定,不履行相关义务或因履职不到位而引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雅倩 通讯员 白兆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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