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出台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称“八条措施”),从完善企业缺工预警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吸纳就业和培养技能人才等八方面对现行政策进行整合、拓展,旨在破解人力资源供需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扩容提质。
“八条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策,紧密结合钦州港片区实际,如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跨区联动实施精准招聘,既促进钦州市农村劳动力到钦州港片区就近就业,又服务保障钦州港片区工业企业用工。对上级政策规定有服务内容但缺乏具体补助标准的,“八条措施”通过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农村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到片区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八条措施”提出要完善政府服务引导,强调企业主体责任。政府方面,完善企业缺工预警机制,开展进校园、进乡村、跨区联动等招聘活动和精准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或承接公共就业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活动和项目;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督促依法合规用工。企业方面,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的社会责任;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动条件和用工环境,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拓展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招工、留工,增强用工稳定性。
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关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八条措施”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面,支持开展政校企研合作,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片区就业创业;鼓励以公共实训基地为平台,推广订单式培训和“学徒制”培养模式;加大力度引进技能型人才,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片区绿色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材料、港航物流等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服务,介绍纳入片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岗位目录,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成功上岗,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服务补助。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方面,支持开展高素质失地失海农渔民培训,加强社交电商等实训基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对市辖区内和对口劳务协作县的村两委引导本村技术技能人才到片区重点企业成功就业,企业与引导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按“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补助标准给予服务补助。(郑友 覃莹莹 黄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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