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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强化监管保障饮水水源安全
饮用水源地保护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一项底线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日,我市印发《平凉市“十四五”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保卫战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十四五”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水源保护区风险防控,强化水源地保护监管等工作,提出了水源地保护系统化、精细化、制度化监管要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
靠前发力,规范水源地选址和保护区划分。始终坚持群众饮水安全优先的原则,加强源头监管,突出科学规划,在水源地选址阶段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识别,并对涉及水源地的规划调整、项目建设、问题整改等重大事项开展预审,进一步规范了水源地选址要求和水源保护区划分程序,从源头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补齐短板,开展乡镇级水源地“划立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紧扣全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时限要求,部署开展供水规模千人以上水源地调查摸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完成现有71个和新划分乡镇级水源地风险源和污染隐患问题整治,逐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向深向细向实。
分类施策,落实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以水源地保护问题整治为抓手,扎实开展隐患排查,稳步推进问题整改,严格管住新增问题,妥善处置存量问题,建立水源地风险源名录,落实常态化管控要求,以水源地问题整治措施落实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监督,健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始终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放在优先位置,严格落实并不断深化水源地水质监测、状况调查、督察检查、应急防控和宣传培训等管理制度,完善监管体系,细化监管要求,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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