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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2-10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届满, 现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2 月 12 日。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 12 月 8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续期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 至本 公告 日, 本 次员 工持 股计划 持有 公司 A 股 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2022 年 12 月 9 日,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予以展期。2022 年 12 月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年 2 月 12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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